400-123-465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自6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表印发以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注目。昨日,中国保监会在京开会“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媒体见面会”,对草案草拟的有关情况展开了解释。费率挂勾浮动容许逐步趋向袁力说道,草案制订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2006年3月21日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条例》第八条对交强险将在下一年度实施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性违法行为挂勾的“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不作了明确规定。“到今年7月1日,交强险制度就实行剩一年了,保险公司应该按照《条例》拒绝继续执行交强险费率挂勾浮动制度。”袁力讲解,与道路交通事故挂勾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偿数据;与道路交通安全性违法行为挂勾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公安交管部门获取的道路交通安全性违法行为信息。《条例》拒绝保监会、公安部门等应该逐步创建有关交强险的信息分享机制。
所以,交强险费率浮动将根据信息分享机制创建的进程,在全国范围内,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构建与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性违法行为的“双挂勾”。“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是国家法规规定实施的一项制度,与交强险基准费率调整是两件有所不同的事情。也就是说,费率否浮动,是与被保险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挂勾的。
而交强险基准费率的调整要看保险公司的经营结果。”袁力说道。
费率挂勾浮动不是“行政处罚”袁力特别强调,交强险费率挂勾浮动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制订保险费率的一般规则。例如:出售人身保险时,由于被保险人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有所不同,风险有所不同,保险费率就要有所差异。某种程度,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的投保人相对于遵从交通安全法规和不来交通事故的投保人风险更大,以风险为基础制订保险费于是以反映了社会公平。袁力说道,早在2003年9月5日,国务院开会关于更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性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其中就明确提出了要创建保险费率与驾驶员人的安全性行经记录、违章记录挂勾的“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通过费率杠杆的经济调节作用,敦促驾驶员人安全性驾驶员,防治和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性状况的恶化。
事实上,从2003年开始,费率浮动制度早已在商业车险领域展开了可行性尝试,市场上的车险产品条款和费率都加到了随车、随人等差异化因素。2004年4月起,上海保监局与该市公安局在全国首度启动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全面推行保险费率与交通安全记录挂勾的费率浮动机制,并在防治和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方面起着了显著效果。据该市交管部门获取的统计数据,2005年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丧生人数、伤势人数、必要财产损失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了65.96%、9.72%、21.71%和58.43%。
“同时,费率挂勾浮动机制也给安全性驾驶员的车主带给了益处。从上海市实行3年的经验看,因驾驶员记录、事故记录较好而享用费率优惠的机动车占到51.03%;费率没浮动的机动车占到38.71%;只有10.26%的机动车因驾驶员记录、事故记录较好,提升了保险费率。”袁力说道。
保监会推崇费率浮动尺度袁力说道,保监会从2006年6月起开始著手草案的草拟工作,这个过程中与公安部交管部门重复交换意见。公安部交管部门也向各地交管部门征询了意见。
同时,保监会的组织上海、北京等早已创建车险联合信息平台的地区对草案中的浮动因素和标准展开了多种情况测算。最后构成了向社会印发稿。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我国台湾、香港等其他实施交强险费率挂勾浮动制度的国家及地区比起,草案的制订坚决了侧重奖励、侧重防止原则,在实施费率浮动的初期,遥相呼应“费率优惠比例高、费率下潜幅度陡峭、不断扩大受益范围”。
这是考虑到交强险制度在我国境内刚开始实行,还必须一个从无到有、大大累积历史数据、大大累积业务经验的过程,投保人也必须一个逐步适应环境的过程。据理解,目前我国台湾地区和美国马萨诸塞州的交强险费率最低下潜区间分别为基准保险费的2.5倍和2.4倍。
袁力回应,将来,随着交强险各项制度的逐步完善和社会公众对交强险了解的逐步了解,交强险费率挂勾浮动办法也将获得调整,这不会更加精确地体现被保险机动车的风险状况,更加有力地促成驾驶员人提升安全性驾驶员意识,创立人与自然交通环境。
本文来源:亚星游戏官网-www.christmas-salon.com